國務院近日決定Di One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同時決定Di One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在取消的62項行政審批事項中,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有3項,分別是︰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核準、礦泉水注冊登記、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流通審批。
在清理規範的89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中,涉及勘查或開采礦產資源審批,並由國土資源部審批的共9項。具體處理決定是︰礦業權轉讓鑒證和公示改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發布礦業權轉讓公示信息並出具公示無異議的意見。采礦權申請範圍核查改由地方國土資源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核查。而對于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編制、開采礦產資源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礦產資源儲量核實、礦山儲量年報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編制等7個事項,申請人可分別按要求自行編制相關方案或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相關方案或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並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嚴格落實行政許可法關于設定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對以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形式設定的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原則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相關制度,規範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營造公平競爭、破除壟斷、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