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本市近期發生了幾起基坑事故和險情,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基坑和樁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滬建交[2012]645號文件的規定,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險情的發生,控制基坑工程建設中基坑的質量安全和基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安全,現決定組織全市基坑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檢查,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內容和要求
檢查對象
在施基坑工程及相關建設單位、勘察單位、基坑圍護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基坑監測單位。
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內容主要如下︰
1 被查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
2 工程合同;
3 勘察報告和原始資料;
4 基坑圍護設計圖紙、計算書和設計修改變更通知;
5 基坑圍護設計和施工專項方案評審記錄;
6 施工檢測結果報告;
7 施工過程記錄和監理記錄;
8 監測報表、監測原始數據和監測儀器檢定記錄;
9 其他相關記錄等。
檢查方式
本次基坑專項檢查的方式為︰
1檢查已有工程資料;
2 檢查施工現場質量安全;
3 對基坑圍護實體質量進行隨機抽檢。
二、專項檢查程序
企業自查
自查範圍︰本市目前處于施工階段的開挖深度超過3米的各類基坑工程。
自查企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圍護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等。
自查內容︰按國家和本市的技術規範和管理規定要求,各參建單位安排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完成後,由建設單位牽頭匯總,並于2012年7月20日前將自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和自查報告報工程受監監督機構。
區縣監督機構復查
各工程監督機構要加強對基坑工程參建各方的監管,督促基坑工程建設參與各方自查問題整改落實到位,並組織復查。
市總站組織抽查
市安質監總站將在基坑工程企業自查監督機構復查的基礎上,組織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違規企業和個人將按規定嚴肅查處,通報一批、處罰一批。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