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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出台安全生產系列文件

發佈日期:2019-06-27  來源:www.shtbex.com

     2019年6月是第18個安全生產月,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檢查和治理力度,上海市住建委出台系列文件並提出明確要求。

帶班制度
     日前,上海市住建委印發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帶班制度通知》)。
     據悉,上海市住建委早在2011年9月制定了《關于實施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通知》。此次印發《帶班制度通知》,意在進一步強化制度有效落實,不斷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
     《帶班制度通知》要求,各單位應高度重視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工作。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Di One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當到企業所屬的每個工地開展帶班檢查。其次數每月不少于一次;總的帶班檢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
     與此同時,《帶班制度通知》也明確了建築施工項目負責人帶班規定。
     《帶班制度通知》指出,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Di One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項目負責人應當確保每月在現場帶班生產的實際時間不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 不得擅自脫崗。
     施工現場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部分項工程施工、出現災害性天氣或發現重大隱患、出現險情等情況時,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帶班。

人臉識別
     此次,上海市住建委新推出了人臉識別管理辦法。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人臉識別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人臉識別辦法》)要求,施工現場必須在監督機構召開的head order監督會議時完成關鍵崗位人員信息錄入工作;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實行人臉考勤,考勤月到崗率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80%。
     上海市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人臉識別適用《人臉識別辦法》。《人臉識別辦法》明確,關鍵崗位人員是指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是指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質量員、施工員;監理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是指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人臉識別辦法》規定,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在項目的有效考勤為︰每日考勤時間從6點至22點,考勤次數不得少于兩次,當日较早和较晚考勤時間間隔不得小于5小時。不滿足以上要求的為無效考勤,按當天缺勤計算。
     《人臉識別辦法》指出,人臉識別考勤階段發生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變更後才能辦理人臉信息錄入。項目關鍵崗位人員開工到崗後6個月內不得變更,除特殊情況外。
     為此,上海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微信公號推出了官方微信小程序。關鍵崗位人員經認證登錄後,即可使用小程序進行“刷臉”極速打卡,記錄出勤情況。

安全事故管理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安全事故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安全事故管理規定》對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報告、調查、整改、處理以及監管做出了明確規定。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要求,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參建單位應做好應急搶險、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停工整改、復工準備等處置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啟動事故應急程序、事故快報、勘查取證、事故調查、立案查處、復工檢查、事故歸檔等處置工作。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明確了事故報告的時限︰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總包單位應當在1小時內,區管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工程監督機構報告;市管項目向市安質監總站報告;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違規開工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工程所在地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工程監督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市住建委和市安質監總站報告。特殊情況下事故報告不能及時書面報告的,可先電話或短信報告。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指出,建築施工企業瞞報、謊報、遲報或漏報生產安全事故的,在依法處罰的基礎上,再處延長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30日至60日;暫扣時限超過120日的,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外省市企業取消其在上海建築市場的招投標資格)。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又拒不停工整改的工地,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並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明確,發生重大事故的,吊銷注冊建造師、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終身不予注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納入誠信記錄,同時約談責任單位的法人代表。

批後監管
     上海市住建委印發了《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批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批後監管辦法》)的通知,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審批後續項目監管和批後監督。該辦法將于2019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審批後續項目監管是指市、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作出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決定後,兩個月內對建築施工企業新建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條件的核查。
     批後監督是指市、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對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的監督檢查,包括系統核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和企業專項抽查。
     《批後監管辦法》要求,市、區各監管部門每年度批後監督建築施工企業數量不少于管理範圍內企業總數的 5%。

文明施工提升標準
     上海市住建委印發了《房屋建築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標準》(以下簡稱《提升標準》)。《提升標準》的實施範圍包括外環線以內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築施工項目、申報創建市級文明工 地的房屋建築施工項目以及施工作業點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敏感建築物15米及以內的房屋建築施工項目。
     上海市住建委要求,2019年10月1日後,實施範圍內新開工的房屋建築施工項目,必須按照《提升標準》要求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2019年申報創建市級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築施工項目,均應按照《提升標準》要求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提升標準》要求高考、中考日期前5日和考試期間,除搶修搶險外,全市範圍內禁止夜間建築施工作業。高考及中考考試期間,考場周圍100米內全天禁止所有建築施工作業。
     同時,辦公區和生活區應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分別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以便投放,予以明確指引,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提升標準》對現場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出明確規定,要求建築施工企業采用智慧平台、“雲監控”、手機APP等移動互聯網技 術,與公眾互動溝通,接受社會監督。

舉報獎勵
     上海市住建委還印發了《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舉報獎勵辦法》)。
     上海市住建委開通互聯網及微信舉報平台,舉報人可通過其官網和微信公眾號進行舉報。舉報獎勵部門設立舉報電話、信箱,舉報人可通過舉報電話、書面材料或到被舉報對象所在區舉報獎勵實施部門直接舉報。
     舉報13類違法違規行為者將獲得獎勵,如關鍵崗位人員長期不到崗、施工總包單位轉包、違法分包或掛靠等行為。
     《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對于舉報情節一般的事故隱患,給予500元獎勵;對于舉報情節較重的事故隱患,給予800元獎勵;對于舉報情節嚴重的事故隱患,給予1000元獎勵。

     目前,上海市住建委微信公號正陸續對上述文件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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