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家統計局核準,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印發了《地理信息產業統計分類(2017)》(以下簡稱《分類》)。
出台《分類》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2號)、《國家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規劃(2014-2020年)》和《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十三五”規劃》的重要舉措,對于正確理解和把握地理信息產業的內涵和特征、規範地理信息產業統計分析、摸清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態勢和家底、科學制定地理信息產業政策具有重要意義。
《分類》將我國地理信息產業劃分為地理信息服務、地理信息硬件制造與軟件開發、地理信息相關服務3個大類,細分為遙感測繪服務、地圖服務、導航定位服務、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其他地理信息服務、地理信息硬件制造、地理信息軟件開發、地理信息組織服務、地理信息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地理信息人力資源開發、地理信息產品批發和零售等11個中類。在此基礎上,根據產業發展特點,進一步細分為20個小類,其代碼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 2017)代碼相對應。
《分類》明確了地理信息產業的基本範圍,體現了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現狀和自身特點,兼顧了與地理信息相關的上下游產業及新興產業。《分類》head order實現了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符合地理信息產業特征有關活動的再分類,基本覆蓋了目前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的全部活動,便于確定地理信息產業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相關行業的關聯統計系數,為開展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統計調查和增加值核算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