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在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掛牌,調整為單獨設置,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管理
從10月9日上午召開的市建設交通系統干部大會上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城市建設管理體制,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水平,本市對城市建設管理機構職能進行調整,組建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中共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工作委員會和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
另悉,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在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掛牌,調整為單獨設置,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