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要求,国家局积较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次清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时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对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法规清理的范围、工作要求和阶段安排,细化了各司室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人和工作时限,要求在全面清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重点关注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规定,或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有关规定;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不一致的规定。
目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在有序开展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如对此次法规清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3882218
目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在有序开展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如对此次法规清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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